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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五年一贯制大专非第1志愿专业术科考试(或面试)的通知

来源:招生办 作者:通讯员:黄达责任编辑:日期:2016-04-14点击: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1号)以及我校2016年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章程的规定,我校2016年五年一贯制大专录取时,在考生术科考试成绩(含普通类专业的面试,下同)合格基础上,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我校择优录取。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详见招生章程)。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全部参加术科考试,凡是没有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一概不录取,院校间相同专业的术科成绩互认。即所报考专业需参加术科考试该专业才有录取资格。

3月份已在我校报考的考生,考试费统一已收费125元,其中包含语文、数学、英语3门笔试考试费共75元、第1专业志愿术科考试费50(收费依据:按省教育考试院粤招20161号文规定执行)。如需参加非第1志愿的术科考试,需补交50/专业的术科考试费,请于领取准考证时到我校财务处刷银行卡缴费并到招生办登记,我校将统一安排非第1志愿专业的术科考试。

注意:语文教育、数学教育面试成绩互认,其余专业间的术科考试成绩不互认。如第1专业语文教育、第2专业数学教育,则只需参加语文教育面试即可;如第1专业语文教育、第2专业美术教育,则需额外参加美术教育专业术科考试方可保留美术教育专业录取资格,如不参加第2专业术科考试也不影响第1专业录取。

qy球友会招生办公室

20164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