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确定〈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30号),发布了31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统称各地)以及46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行指委)的实施方案。各地(行指委)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基础上,准确把握区域职业教育办学实际,以提升高职教育发展质量为主线,科学设定行动目标,主动规划建设内涵,按照综合改革的要求谋篇布局,描绘了今后三年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蓝图,切实推动高职教育朝着发展质量持续提升、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创新发展机制更加完善、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的目标前进。
规划新局面:职教体系日臻完善,多方统筹保障落实
实施目标聚焦高职整体实力提升。各地(行指委)实施方案从全面推进区域或行业内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角度,统筹设计了涵盖高职教育各个领域的目标体系。一是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形成更加合理的院校及专业布局;二是大幅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应用技术研发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三是着力提高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能力,增强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能力;四是进一步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五是提升高职院校治理能力,健全院校内部质量监控机制;六是不断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七是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基本涵盖了高职教育发展方方面面,致力于高职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助力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加快形成。
落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顶层设计多措并举。各地实施方案均明确提出要以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为核心,错位发展,构建中职、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相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例如,陕西开展五年制连读试点,推进中高职衔接,围绕培养“中国制造2025”亟需人才开展专升本应用型本科专业试点;山东完善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体系,重点鼓励支持举办“三二连读”专科教育,完善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黑龙江设立“龙江学分银行”推动高职院校逐步实行学分制,依托“互联网+职业教育”,实现跨校跨领域跨学段选课,建立以学分为基本单位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制度。
省级统筹主体意识明显提升。《行动计划》所列87个任务和项目中,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落实或参与落实的有71项,占到81.61%,充分体现了地方的落实主体地位。从实施方案上报情况看,各地承接任务1306项、项目12272个(平均每地承接54.22项),预估投入经费204.12亿元,显示出各地勇于承担高职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的决心。比如,江苏健全多部门组成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主动协商有关部门,协调项目预算、政策措施,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落实;湖南明确院校所承担任务及项目的完成情况能列入教学业绩考核的,都作为指标内容列入考核体系,并作为年度财政奖励资金分配要素和衡量学校总体工作的重要内容。
资金保障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各地明确逐步健全多渠道筹措经费和财政生均拨款稳定投入机制,加大总体投入水平,缩小区域差异;进一步改革预算拨款方式,向改革力度大、办学效益好、就业质量高、校企合作紧密的学校倾斜,向管理水平高的学校倾斜,向紧贴产业转型升级亟需的专业以及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行业专业倾斜。预估投入经费省均达到6.38亿元,其中安徽、广西、广东、北京、山东等地超过10亿元。各地均明确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要求落实生均拨款政策,到2017年,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平均水平不低于12000元。
行指委积极推进校企深度合作。行指委积极发挥指导作用,重点关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更好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46个行指委共承接任务324项、项目1774个,预估投入经费总额23.12亿元。投入7.55亿元开展骨干专业建设,凝练专业方向、改善实训条件、深化教学改革,提升专业发展水平;投入1.78亿元紧密依托行业企业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提升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投入5.04亿元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推动行业内规模以上企业与高职院校开展深度合作;投入2.68亿元建设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特征,将现场操作安排困难或危险性高的专业领域实习实训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投入1.28亿元引导和扶持企业与高等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投入2.69亿元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推动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
发展新动能:夯实基础服务社会,开放创新提升能力
同步经济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各地实施方案中,有25省份明确在优化院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设置与改革、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的机制,重点服务中国制造2025进行专业调整和人才培养,优先保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规划。吉林重点支持建设新型工业、现代农业以及民族文化传承等领域的专业,建设50个骨干专业;四川省财政三年累计投入2.72亿元,围绕服务四川“7+3”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专业结构布局,立项建设100个省级重点专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兵团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战略规划职业教育建设规划方案》,立足兵团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战略;云南主动融入中国制造2025、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工业强省”战略、长泾经济带、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区域及周边发展战略,引导高职院校推进专业链紧密对接区域产业链、创新链,整体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区域协调发展提升整体水平。各地在探索基于增强发展能力东中西部合作机制的同时,也注重通过区域内学校布局与调整推进高职院校协调发展。天津突出重点领域,完善和提升京津冀协同发展装备制造业等8个现代职业教育产教对接平台,构建文化产业、民族教育等12个现代职业教育产教对接平台,推动环渤海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协同发展;新疆建立对口援疆、区内帮扶工作机制,制定《自治区示范性职业学校对口帮扶南疆职业教育项目实施方案》,确定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9所示范校帮扶喀什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等26所薄弱职业学校,有效推动区内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湖南支持省内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相关专业,优先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紧缺专业,定位服务产业发展方向,形成“对接产业、相对集中、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专业结构布局,并要求省内高职院校对照卓越院校标准进行建设,推动全省高职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
明确办学主体形成质量保障机制。《行动计划》要求以高职院校章程建设为统领,明确建立健全依法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高职院校治理结构。四川2015年已分两批完成40所公办高职高专院校章程核准工作,到2016年3月完成18所民办高职院校章程核准,实现高职院校“一校一章程”。
31个省(区、市)承诺全面推进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强化对报告发布情况和撰写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年度质量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山西支持第三方撰写发布省级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青海将适时在省级层面对质量报告进行相应的排序,督促各高职院校做好、做实质量报告相关工作。
30个省(区、市)在实施方案中承诺开展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浙江在开展高校教学巡查诊断工作基础上落实高职院校教学诊改工作;河南2016年开展高职院校教学诊断和改进工作,2018年抽样复核不少于20%的高职院校诊改工作质量,2017年支持3个对用人单位影响力大的行业组织开展专业层面的教学诊改试点工作;黑龙江建立“龙江高职院校诊改档案”。
建设优质资源夯实发展基础。31个省(区、市)在优质高职院校、骨干专业以及30个省(区、市)在生产性实训基地等优质资源建设中设立项目和重点投入,预估投资总额超过162.42亿元,其中骨干专业建设3770个,预估投入67.81亿元;开展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313所,预估投入63.65亿元;建立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1653个,预估投入30.96亿元。
优质高职院校建设要求高职院校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在技术技能积累、杰出人才培养、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综合实力。湖南启动了省级卓越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遴选20所左右院校投入5.4亿元;广东实施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投入6亿元建设20所左右全国领先、世界有影响的优质高职院校。
专业建设是高职院校特色办学的逻辑起点,是对接社会需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桥梁和纽带,是强化内涵、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突破点和着力点。陕西投入3亿元,将150个骨干专业建设列入本省高等职业教育中长期规划重点支持项目;江西投入9亿元,开展精品专业建设工程,围绕本省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建设300个专业点,引领示范本校其他专业或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的改革建设,打造一批精品专业群。
实践教学体系是高职教育的特色所在,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是与规模以上企业深度合作为基础,以专业为依托,科学构建实习实训体系,实现学校教学环境与企业现场环境、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融合,是提高职业院校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主要场所。河北投入1亿元,支持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50个左右;广西投入2.4亿元,将实训基地建设纳入职业教育十大工程;重庆探索“四个互动”“九个融合”办学模式,积极开展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构建数字资源改造传统教学。高职数字教学资源建设是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利用信息技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突破时空局限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重要手段。各地建设省级高职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97个,投入4.39亿元,其中北京投入1亿元立项建设20个。建设省级高职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332个,投入4.83亿元,其中山东投入1.2亿元立项建设1200门。建设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92个,投入3.04亿元,其中山西投入4500万元立项建设3个。新疆以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为目标开展职业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
“双师”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共有27个省(区、市)和32个行指委计划建设571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投入4.86亿。山东优化教师管理方式,20%编制员额由学校自主聘用兼职教师,落实高职院校职称评审自主权。湖北建立“楚天技能名师”制度,聘请能工巧匠、技术能手担任职业院校专业兼职教师。吉林充分发挥一汽、北车等国有大型企业的优势,在学校和企业建设3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海南建立全省统一的兼职教师信息共享平台,将传统技艺大师、现代能工巧匠、省级劳模骨干兼职教师纳入兼职教师资源库,供省内高职院校资源共享。
协同创新提升应用研发能力。共有28个省(区、市)建设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449个,投入8.29亿元。江西预算投入2500万元建设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5个,技术应用面向中小微企业,协助企业开展、实施电子商务业务,提供技术,使技术贡献率占所用企业产出65%;湖南重点支持推动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30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鼓励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新技术研发、技改攻关、新产品研发、成果转化(推广)、技术标准(规程)研制、经营策划研究等项目,专项支持一批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创新研究课题,鼓励师生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进行自主创业或与企业合作转化。
服务“走出去”战略,提升国际化水平。高职教育“请进来”继续学习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同时加强建设“走出去”推动建立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提升国家竞争能力。一是助力优质产能“走出去”,培养支撑企业在当地生产运营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26个省(区、市)计划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服务“走出去”企业需求。天津通过国际化提升工程,鼓励有条件学校积极拓展海外职业教育市场,在境外建设5个“鲁班工坊”。二是探索开展对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援助。18个省(区、市)将探索援助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的渠道和政策,一批高职院校积极探索“走出去”在发展中国家办学,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高质量职业教育及培训项目服务海外。
增强办学活力深化产教融合。29个省(区、市)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开展多元投入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31个省(区、市)校企共建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推动高职院校与当地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22个省(区、市)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改革。
一是丰富集团化办学的实现形式。各地共投入4.95亿元建设骨干职教集团、连锁型职教集团以及遴选10省份开展多元投入主体依法共建职教集团的改革试点。北京市适应北京产业转移疏解和京津冀地区产业链分工合作的需要,探索建立京津冀职业教育集团;江苏引导省内营业收入超百亿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计划到2018年,建成8个左右全国性职业教育集团,实现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的覆盖面达80%。
二是重点推进现代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各地投入5.16亿元校企共建522个以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山东允许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采用单独考试招生的办法从企业员工中招收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使学生兼具企业员工身份,校企联合保障学生权益、保证合理报酬,落实学生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浙江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构建“六共同”育人机制,努力实现人才培养和人才使用的无缝对接;青海推进高职院校与当地企业“四个合作”,开展建设4个现代学徒制培养为主的特色学院。
三是推动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办学实践。海南现有混合所有制性质院校1所;吉林经济管理学院已开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试点;江西计划建设省级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4个,预算投入2000万元,形成“人财物融通、产学研一体、师徒生互动”的新型二级学院实体;福建2016年出台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建设指导意见,试点支持公办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办学机构。鼓励企业、个人以资金、技术、实物等向公办高职院校注资入股,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
深化“双创”改革服务创新创业。29个省(区、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创业教育实践平台。浙江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建设创业学院,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围绕特色小镇、产业集聚区发展,利用各类资源建设更多的创业基地、创客中心、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天津支持20所高职院校开展市级“众创空间”建设,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
25个省(区、市)整合多方资金,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山东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实施“山东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各高职院校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并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28个省(区、市)探索创新创业相关活动在折算学分、学习认定、转专业、弹性学制等方面作灵活尝试。河北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举办或支持参加各级各类大赛,并对获奖项目择优纳入省级科技计划;内蒙古实施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黑龙江允许创业学生调整学业进程,可以保留学籍8年。
29个省(区、市)开发建设创新创业课程473门,投入5835万元。四川拟在2017-2018年由省财政设立“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计划建成50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100门资源共享的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在线课程,支持建设100种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材。
融合培育人文素养和职业精神。各地要求高职院校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坚持知识学习、技能培养与品德修养相统一,将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文化艺术类课程建设,完善人格修养,培育学生诚实守信、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思想观念。海南构建具有鲜明企业特色的高职校园文化,推进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促进职业技能培养与职业精神的融合;河北利用学校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档案馆等,发挥学校历史沿革、专业发展历程、杰出人物事迹的文化育人作用,围绕传播职业精神组织第二课堂,弘扬以德为先、追求技艺、重视传承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安徽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优秀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性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加强徽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专业建设,对应安徽特色传统手工技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集民族工艺传承创新、文化遗产保护、高技能人才培养、产业孵化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基地。
未来新思考:齐头并进需努力,百花齐放待有时
部分实施方案地方特色不明显。各地实施方案均能围绕《行动计划》要求的任务(项目)进行规划和设计,明确了具体政策措施、详细时间表和路线图。河南成立行动计划领导组、推进工作组和项目检查组,细化涵盖47个任务和16个项目的安排表,逐条明确配套政策、建设进度安排与经费预算,将投入预算经费来源落实到省级财政、学校、企业、外方等具体建设方。部分地方根据区域高职教育现状和发展需求创新设立了符合区域特色的任务和项目。广东实施“创新强校工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目标通过5年建设形成地方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广东模式”。但也存在没有提交实施方案(16个行指委没有提交实施方案)或提交的实施方案地方(区域)特色不明显等问题;部分省、自治区承接的任务和项目数不到35个,远低于54.22个的平均值;个别实施方案去除摘自《行动计划》中的任务(项目)描述后无法找到完整的举措或观点;部分地区对于设定的建设任务前期论证不够充分、缺乏有力的举措、可实施性不强,需要通过后续补充方案明确建设举措。
多元主体及混合所有制办学探索有待加强。与民办高职教育相关的4个任务,平均仅有14.75个省(区、市)承接,远低于任务承接均值23.75个,个别民办高职教育发达的省份甚至未承接任何其中的一个任务。综合各地实施方案,其中“举办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97个)、“现代学徒制试点”(522个)、“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449个)等3个项目承接数量接近或不到《行动计划》的预设计划数量,也低于全部项目承接数量达到预设计划数1.5倍的均值,有4个省份在这3个与企业深度合作密切相关的项目中仅承接1个项目开展建设。
区域均衡发展难度增大。以骨干专业、优质学校和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等三个重点建设项目为例,西部地区的甘肃、内蒙古、云南、新疆以及东部地区的辽宁、上海等地建设数量校均不足2.5个,低于全国校均4.3个的建设数量;西部地区的甘肃、内蒙古、云南,中部地区的吉林、河南以及东部地区的辽宁、上海校均投入不足500万元,远低于全国校均1211万元的经费投入;西部地区的广西(建设数量校均7.0个、经费投入校均4400万元)、中部地区的安徽(建设数量校均5.87个、经费投入校均3280万元)、东部地区的北京(建设数量校均8.4个,经费投入校均4200万元)和天津(建设数量校均7.39个,经费投入校均2769万元)均远超平均数。随着各地项目陆续推进实施,高职发展省域落差也将会持续加大。
各地(行指委)的实施方案已经发布,落实《行动计划》的号角已经吹响。如何统筹汇聚各方资源切实保障预期支持,如何精准把握任务举措轻重缓急协调推进方案整体落实,如何激发高职战线激情活力促使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将成为各地(行指委)解决的重大课题。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三年建设,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的结构更加合理、质量持续提高,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促使高等教育结构优化成效更加明显,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日臻完善,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作者:张启明 王博 童卫军